快播告深圳市场监督局的视频直播哪里去了?
昨晚看了虎嗅的一篇文章《快播不服2.6亿处罚,将深圳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腾讯出庭,乐视躺枪,结果……》,原文直接点击即可查看,我只摘了部分精彩内容。
快播的理由是有理有据,反而是深圳市场监督局和腾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证据,反反复复强调快播有罪,快播损害的公共利益,还不止腾讯一个。
话说损害公共利益,关你腾讯什么事情?然而深圳市场监督局你有这执法权吗?
快播的质问:
快播:关于争议焦点,第一个,市场监管局是否是失格主体的问题,行政权力的获取不是法制办赋予的,而是地方政府提供的。著作权、版权依法由加挂后的知识产权局的名义行事,这不是名义的问题,而是执法严肃的问题。
深圳作为首批开放的副省级的城市,加上中国参加了巴黎公约后,深圳率先重新挂牌深圳知识产权局。加挂牌子后必须由知识产权局来作出处罚。市场监督局在挂牌前行使知识产权局的行为是没有错的,但是挂牌后就不行了!
同样是加挂了版权局的牌子,本次复议只能用知识产权局的处罚。所以,市场监管局的处罚是不合规的。
其次,在处罚过程中有诸多错误。无论是在受理送达、证据调取、听证通知、执法人员行政资格,主要的方面都存在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版权法、著作权法的规定,应该指定两名具有资格的执法人员,我们现在不知道这两名是谁,在执法过程中显示的方某某和甄(音)某某,没有提供合法的证件即当庭指正,甚至也没有在公证书中载明、显示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由此确认,参与调查的是否是两名国家版权机构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合法执法人员(无法确认),没有提交法庭的不能作为证据。
如果程序违法取得的证据能够作为证据,今后也会出现更多的冤假错案。
正是由于原告在执法程序里的诸多错误和不严肃,导致本案被上诉人(深圳市场监管局)涉及关键证据的原件完全不一致,被上诉人执法的不严肃性,居然和第三人提供的不是同一份公证书。这是绝对不能作为处罚依据的,这些已经在一审中明确记入庭审笔录第22页倒数第五行本代理人的发言。
由于被告所提供168以后的是3部处罚依据的,其中12部为置换证据,它的原件复印件不一致。第一,它没核对原件,否则应该是一致的;第二个,程序违法的证据,是做出(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后补的。这些证明第三人收到了上诉人的侵害的文件都是后补的,被上诉人提供的数据跟腾讯不一致。
这是一审中我们进行的强烈表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而一审恰恰草率的做出了宣判,而二审我们让它继续提供不是基于打压对方、不当竞争而做出的虚假证据。
处罚是不恰当的,依据是不充分的。
关于第三,市场监管局认定快播侵犯腾讯网的事实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我着重强调,只有腾讯和另外一家,主要是腾讯,它是特定主体,在载体方面它强调的是移动端,而本案它缺乏提供移动端的证据。
有前面所述,本次对上诉人(快播)涉嫌侵犯第三人(腾讯)的知识产权作出的天价处罚,在程序上、调查立案、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而不是一般的瑕疵,处罚的依据上证据不足,证据还涉嫌造假,这个天价处罚是十分不严肃的、十分草率的。市场监管局如果作为政府部门不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对当事人也没有公平可言。如果任由这样的处罚发生,我相信技术难以进步,社会难以进步。必须合理、合法。
快播女上诉人补充:被上诉人仍然停留父母官的官本位意识。还没有理解“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哪怕是以改革的名义,也不能滥用法律。
我们认为这是民事侵权,而非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在未来会让行政机关进入两难境地,如果以后都按本案执法为依据……事实上,本案生效后,也就是去年5月,被上诉人仅仅对第三人(腾讯)做出了轻微的处罚。被上诉人的选择性执法,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公共利益只能姓“公”,不能被任何部门和利益绑架。
再看看被上诉人的辩词:
深圳市场监管局:不存在候补证据的行为,这个说法是不负责的,我们今天的证据都在这里,你可以指出哪个是候补的证据。
腾讯:我们支持被上诉人的观点。上诉人提供的观点,都是猜测和推断,没有证据,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看完虎嗅的全文,就觉得腾讯的代表是请来的拉拉队,在附和深圳市场监督局的观点,仅此而已。
虎嗅网的精彩评论:
快播涉黄,大家心里有数,作为广大人民的一员,应表示哀悼。但是,别人有错,不意味着“公权力”可以乱来,扣帽子可以,打棍子也可以,但是,“有法必依”——法律依据呢?广大人民没看到。“执法必严”——规定的法律程序呢?广大人民没有看到。“违法必究”——广大人民看到的是选择性执法。
说版权,我倒想起来啦,1月的庭审版权是哪家的,怎么现在满世界都消失了。上次不是直播吗?值此直播火热之时,这次怎么没胆直播啦。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前有“打黑”变“黑打”,后有“打黄”变“黄打”。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本事,从头到尾全程直播,人民会给予评价,历史会给予评价。只有阳光不被大树遮挡的地方,小草才有一丝希望,水土流失净的时候,大树也必然倒塌。天降雨露,万物有份,吃独食,小心撑着。
虽然快播侵权事实不容辩驳,但是前后几次的庭审总给我感觉政府机关和腾讯底气不足,列不出实质证据,完全是以势压人。快播一条条证据摆下来,就更显得政府机关和腾讯的无能
不敢视频直播了 怕打脸吗,就算快播有罪,也得按法律来,不然何来法制社会
好逗啊。整篇对话的话风是这样的。
快播:账户……,授权,传达,侵权……,你们没有交予我们材料等等!
腾讯:我们交了,没问题。
监管局:我同意腾讯回答。
今年1月份,快播就体现出辩护的实力,这次作为上诉人,一样是实力雄厚,对方反而就是在那里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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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辩方逆天,整个审理也不过是逢场作戏。大家都是盼着赶紧结束回家吃饭。过程,毫无意义。
前次那个快播的律师,好屌好牛逼的样子。这次怎么没有了? 上次看直播多好玩的。
这次的律师也不赖,遗憾的是没看到直播。
我前段时间B站上看又有人直播的。
为啥没有查百度,百度给色情提供了充足的入口
简直就是一出闹剧啊
涉及有关部门的,闹剧太正常